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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丛刊》杂志好投稿,期刊对文章的质量有一定的要求,作者按照期刊的收稿范围和征稿方向准备文章,
收稿范围:
上旬刊:长江丛刊(文学教育):中小学文科教育,学校管理
中旬刊:长江丛刊(理论研究):文学、历史、哲学、法律、中文教学(语文教学)、艺术(包括:音乐、美术、旅游等)、图书馆、学校文化、学校管理、高等教育(文科)
来稿要求:
1.来稿内容题材新颖、结构严谨、文字凝练精辟,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文稿字数3000字以上。
2.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 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文责自负。
3.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4.正文标题:内容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5.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6.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字应注明资料来源。
7.注释:是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①②③……,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注释置于文尾,参考文献之前。
8.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9.基金资助: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10.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